据黄埔海关信息:自2005年9月建设纳入总署统一建站体系的黄埔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以来,该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关务公开、服务社会的作用,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创新网站设计,完善维护机制,现已建设各类栏目共四十多个,发布信息公告600余条,解答业务咨询4041条,网站浏览量43.1万余人次,2006年被总署评为全国海关优秀门户网站和最佳创新网站。该关主要做法:
一、网站内容紧扣社会需求
1.深入社会了解情况。共向社会发放网站建设调查表累计650份,回收440份,并召集3O多家企业开会研讨。
2.紧扣社会关注点设置栏目。突出关务公开、动态信息等公告类栏目,完善办事指南、业务咨询指南类栏目,充实网上办事、查询等应用类条目;
3.栏目细节力求满足公众实际业务需求。如在“埔关办事指南”每个类别下细化出“业务概述”、“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对象义务”、“办事机构义务”、“办事机构”、“办事时限”等七个项目。
二、版面设计关注用户感受
1.版面总体设计力求体现亲和力,为此设计人员查阅了大量网站,从人机工程学的专业角度进行设计,保证了版面设计与建站理念的匹配;
2.最大限度减少链接的层次,让用户在点击两次后轻易获取所要的信息。如将“埔关办事指南”、“总署办事指南”和“政府采购”内含菜单以动态折叠的方式置于首页;
3.色彩运用注重视觉舒适感,以蓝色为基本色系,大的色块控制在三种以下,避免颜色过多引起视觉繁杂感。
三、网站维护注重协作规范
1.健全维护体系。该关先后下发了多份文件,明确维护职责,形成维护合力,全关参与维护部门共23个,人员共5O余人;
2.统一维护标准。要求各维护部门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动态信息每个工作日都须更新,公告类内容两天内必须上网,业务咨询四个工作日内必须答复;
3.厉行通报制度。不按时维护的部门,先通过outlook邮件发催办单,再视其补办情况在政务网点名通报。
四、轨道交通企业试运行
收入的税务处理问题的探讨如果该试运行收入由单一的在建工程项目产生,那么这种会计成本与税务成本的差异是比较容易调整的。但对某些行业,试运行收入不是由单一项目产生,而是由众多在建资产运作产生的,那么这种会计成本与税务成本的差异调整是比较复杂的。
轨道交通企业试运行期限较长,一般达半年以上;电费、人工成本等固定成本较大。在试运行期,由于客流、线网规划等原因,造成试运行期亏损金额较大,达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另一方面,地铁线路的建设投资达每公里3-4亿元,建设形成的资产价值达几十亿、上百亿元。最终,在建项目以交付使用资产的形式形成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移交经营使用,其中固定资产占投资总额的8O%以上,固定资产类别有几十项,明细项目上百项。轨道交通企业核算采用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按照规定,流动资产、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学术建设园地研究园地专版资产不分摊待摊费用。因此,流动资产、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会计入帐价值与计税价值是一致的。
由于试运行收入冲减待摊费用造成会计帐价值与计税价值的差异只存在于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中及税法对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并入企业所得税清算后的调整没有明确规定与指引,因此,根据对税法的理解,笔者认为,首先应对固定资产按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和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核算;然后,纳税调整按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权重在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中进行分配;最后,按每年的会计折旧成本与税务折旧成本的差异进行调整。但是这样处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非常巨大。所以,笔者认为,对轨道交通企业试运行收入产生的纳税调整可以每年按固定资产的综合折旧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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